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布通知
【资料图】
自今年9月1日起
免除荆州市中心城区居民
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且长期有效
这标志着
荆州市中心城区正式迈入
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全民免单”时代
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对象
●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对象包括荆州市中心城区行政区划内(荆州区、沙市区、荆州经开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死亡的荆州市中心城区户籍的城乡居民;
●驻荆州部队现役军人;
●经公安部门认定的无名尸;
●在荆州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非荆州市中心城区户籍学生;
●与荆州市中心城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1年以上,且在荆州市中心城区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
●经市或区民政部门认定的流浪乞讨、弃婴等其他人员。
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项目
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项目包含普通殡葬车辖区内的遗体接运费、移动冷棺 3 天内的遗体存放费、普通火化炉的遗体火化费、一年内的骨灰寄存费四项。
办理程序
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时,治丧经办人需携带自身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减免对象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死亡证明原件,到荆州市殡仪馆登记审核,将在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直接免除。在荆州市中心城区以外火化的荆州市中心城区户籍人员,治丧经办人可持异地火化证明以及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发票(含费用清单),向市殡仪馆申请基本殡葬服务补助费用,已在异地享受免除政策的不再予以补助。
考虑农村居民治丧习俗、往返距离等因素,为方便农村居民治丧,我市要求农村殡仪车执行限定性的服务收费标准,其中荆州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每具遗体转运服务收费 3 天内不得超过 400 元(殡葬用品除外),沙市区、荆州经开区每具遗体转运服务收费 3 天内不得超过500 元(殡葬用品除外),超出 3 天部分,由农村殡仪车主按服务项目标准据实收费。
值得注意的是,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设置灵堂、抛洒冥纸、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等,违反荆州市中心城区文明治丧管理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享受资格。
据悉,为积极适应群众殡葬服务需要,近年来,我市积极减轻群众治丧负担,目前,公安县已减免了四项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江陵县、松滋市、石首市已减免了两项基本殡葬服务费,计划“十四五”期间逐步实现荆州市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全覆盖”,切实提升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新时代荆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荆文静 通讯员黄传忠
编辑:鲁春雪
审核:安娇姣
终审: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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